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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1  发稿单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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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规定》的通知

        综改区各工作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规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bei365官网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如何提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以下简称“综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综改区辖区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包括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具体项目范围按照《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执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公共资源交易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潜在投标人(竞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二章 监管和服务机构

         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监督管理。

        财政管理运营部负责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等交易的监督管理。

        土地局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国土资源相关交易的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督管理。

        创新发展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工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用能权等交易的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的监督管理。

        上述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综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第六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综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维护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保障,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等服务,实现交易行为全过程动态留痕、可追溯,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

        (二)按照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坚持平台电子化发展的方向,积极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广多业务合并申请,实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和办理水平;

        (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管理办法,严格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综改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 交易目录

        第七条 应该或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

        第八条 行政审批局负责会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结合综改区实际,编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报综改区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调整、修订工作由行政审批局会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条 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接受监督管理,禁止在公共资源平台外进行交易。

        第十一条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受理:

        (一)依法应当审批、核准、评估而未审批、核准、评估的项目和其他不具备交易条件的项目;

        (二)产权归属关系不清或处置权限有争议的项目;

        (三)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限制交易的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交易的项目。

        第四章 交易程序

        第十二条 交易实施主体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责任主体,对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承担主体责任。交易实施主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示等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 交易实施主体应当在项目具备法定条件后,自主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并主动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在综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改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省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交换和同步共享。

        第十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的专家,交易实施主体应当从bei365官网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如何提款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法律、法规对专家的产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评审等活动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开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市场主体应当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交易活动。

        第十 交易实施主体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法定时限内,自主在公共资交易平台发布竞得候选人公告或竞得(中标)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法定时限。

        第十 交易实施主体和竞得人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交易文件和响应文件一致,不得另行签订背离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章 交易规则

        第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将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集中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保密的重要敏感数据擅自公开以及用于商业用途。

        第十九条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法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程序、规则或规定。

        交易实施主体、交易代理机构、交易竞争主体、评审专家等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组织或参与各类交易项目的开标、评审、拍卖、竞价(挂牌)等活动。

        第二十条 交易活动未实现电子化交易以及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未对接成功的相关交易环节,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的公共资源交易场地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交易实施主体应当切实履行对交易项目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交易项目事前报批、事中组织、事后验收等相关工作。

        交易实施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完善内控机制和集体研究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有效防控风险。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行政审批局、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公职人员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以及采取入干股等隐蔽形式入股企业,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取酬。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禁业范围有关规定,行政审批局、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该公职人员职权范围内相关交易活动。

        第二十四条 行政审批局、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与交易竞争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交易竞争主体认为前款所述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与其他交易竞争主体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交易结果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二十五条 交易实施主体、代理机构和竞争主体凡涉及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程序规定的,依照《bei365官网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如何提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应当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独立评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触交易实施主体、交易竞争主体,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向交易实施主体征询确定公共资源交易中标(竞得)人的意向;

        (三)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

        (四)接受评审邀请而无故不参加评审;

        (五)无故迟到不请假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六)因为评审报酬原因停止评审工作;

        (七)擅离职守等其他渎职行为;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一)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管职能;

        (二)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以及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四)干涉市场主体选择依法建设和运行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排斥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行政审批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建立完善综改区公共资源电子平台,会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推动实施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并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二)汇总编制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三)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为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在线监管渠道,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在线监督渠道;

        (四)协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对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执行情况及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六)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服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制定本行业的交易制度、规则、标准、监督管理办法;

        (三)拟定本行业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内容和范围等;

        (四)推进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链接:关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程序规定》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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